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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上海高校推出新规定 “冒牌”贫困生难藏身
转自: 时间:2007年11月28日08:56

    今后,上海市将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认定,这是近日上海市教委公布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内容。

    根据该《办法》,在对提交《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时,要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还将严肃处理。

 


(编辑:韦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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