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8日电(记者李泽兵)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加快实施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今明两年必须完成40台火电机组脱硫技术改造。届时,内蒙古77台1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将全部实现脱硫技术改造。 截至2006年底,内蒙古共有1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77台、装机容量2459万千瓦,已经安装脱硫设备的37台、装机容量1540万千瓦。2007年,内蒙古将完成脱硫技术改造机组19台、装机容量562万千瓦;2008年完成脱硫技术改造机组21台、装机容量357万千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规定,对于按期完成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并经环保部门验收达标的机组,享受国家规定的脱硫电价。对于未按照期限完成脱硫技术改造工程或经环保部门验收未达标的机组,不享受脱硫电价,并相应降低其标杆上网电价0.01元/千瓦时。
(编辑:龚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