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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上海裁员风波折射工会缺位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07年11月09日09:28

    目前,沃尔玛在中国有两个系统,一个是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采购系统),一个是沃尔玛中国(超市系统)。2006年,在全国总工会的压力下,沃尔玛在超市系统建立了工会,但是在采购系统,至今没有建立工会

  在沃尔玛从入职到遭遇突然被裁,对于阿侯(化名)来说就是一次“过山车”的经历。

  2006年8月,随着突然开始的翻倍扩招,阿侯进入了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QA(质检)部门。今年10月22日,随着突然的裁员通知,阿侯失去了工作,身后还有不断涌入沃尔玛的新人。

  从沃尔玛到有关管理机构,目前还在沉默,阿侯担心,沃尔玛的裁员方式会引起更多企业的效仿,他以及更多在外企中工作的伙伴,会成为外企常态的“短工”群体。

  “短工规律”

  10月22日9点,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员工突然接到通知开会,宣布公司2007年增长速度放慢,费用持续增长,然后对22人挨个口头发出裁撤通知。“没有原则,即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不论业绩,不论个人能力。”阿侯说当时公司这样解释。

  虽然强调“没有原则”,但是阿侯他们自己对资料整理后,发现被裁掉的员工在工作时间段上有一些规律。

  去年8月、9月同批入职的10个人,还有随后10月入职的1个人,以及今年6月从深圳调过来的4个人,大部分是1年多工龄的员工,与沃尔玛签的是第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其余工龄最长不到3年,有几个是签了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4年、5年以及更长工龄的员工都没有被裁,去年10月之后进来的员工,除了1人外也都没有在名单中,1年多到3年工龄的员工被成批地裁掉。”阿侯说。

  “全球采购重组优化”说

  关于这次裁员风波的缘由,沃尔玛对外的解释是“沃尔玛全球采购办公室重组优化”。“两个星期前,我们与员工沟通,主要是很多重复工作在做,效率不高。”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说。

  董玉国表示,在上海10月22日裁员行动后,重组优化工作以及相关的裁员都宣告结束。

  董玉国介绍,因为重组优化,沃尔玛全球共裁员200多人,其中中国110多人,其他国家100多人,新加坡等四个国家的采购办公室完全关闭。

  沃尔玛是非常受人关注的全球大买家,据报道,沃尔玛每年在全球的采购量约为1000亿美元,在2006年,沃尔玛仅在中国就采购了近500亿美元的产品,占其全球采购量的50%左右。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对应约5000家工厂,其采购量之大,甚至占了某些工厂销售额的50%以上。

  目前,沃尔玛全球采购员工总人数1600多人,中国1000出头,海外600多人。海外裁掉了六分之一的员工,并且关掉了四个国家的办公室。这次全球办公室的优化重组,看起来不是一个小的动作。但是这样的消息,截至发稿时间,完全搜索不到相关英文报道,在沃尔玛超市英文页面也没有看到相关的消息发布。“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不算大的动作,我们也没有发布新闻稿。”董玉国解释。

  关于全球采购重组优化从什么时候正式启动,董玉国表示,“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自己也不太清楚,可能哪个部门感觉不太合适了,然后就逐渐启动了。”

  这次重组优化,阿侯他们之前完全没有听说过,只是在宣布裁员的当天,听到了相关的解释,并且得知除了中国外,还有新加坡、土耳其、斯里兰卡和菲律宾也都在重组优化的大盘子中。

  此前,阿侯在公司内部所发现的可能迹象,“是在我们被裁之前1个多月,东莞大概也走掉了10位QA员工。当时并不在意,从听到的一些说法来看,被裁的好像都是些业绩不是特别好,或者遭受较多内部处罚的。在上海的裁员行动中,完全没有这样比较充足的理由了,我们并不是受到处罚最多的员工,甚至有些员工没有受到过处罚。”

  新《劳动法》的博弈与“短工”扩大潮

  “华为的裁员行动,很明显就是要赶在新劳动法之前,减小可能的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规模。”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齐斌律师说。

  对于沃尔玛目前所呈现出来的种种特征:大部分员工签的是第一次固定期限合同,而且最早是在2008年8月到期,“看起来,也有可能仅仅是企业在淘汰不合格的员工,避开新法更多的繁琐手续,减少固定工资的支出。”齐斌说,“沃尔玛的做法并不像华为那样明显。”

  董玉国对本报记者强调,所有沃尔玛的员工都是优秀员工,这次裁员不看职员本身,在于职位。但是裁掉员工后,是否意味该职位同时撤销,他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

  2006年8月,沃尔玛全球采购QA部门突然开始翻倍扩招,随后,可以从多个渠道搜到沃尔玛全球采购持续招工的信息。在智联招聘网上,沃尔玛在11月5日发布了最新QA质检部门的招聘信息,从其所发布的工作内容要求等,前后基本没有差别。董玉国表示在裁员的同时,沃尔玛也新招聘了100多人,他强调那都是新的职位。不过是怎样职位架构的调整,他没有做出解释。

  齐斌认为,“不管怎样,沃尔玛行动的时间点,还是让它无法避开嫌疑。”

  中国首部《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相比较《劳动法》,被称为新《劳动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与公司调整人员最相关的是其中第14条第2款第3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这一法律条件最受企业关注,未来对企业的影响也将是最大的。而且,目前这项内容还有着各方的博弈,“‘签了两次’的具体内涵,目前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认为签了2次后,劳资双方协商,也就是说企业有最后的权利决定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另一种理解,认为在签第二次的时候,就意味着职工拿到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主权。”齐斌解释,“目前,后一种理解占了上风,也就意味着对企业更加严苛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沃尔玛的做法也就更多了躲避新法的可能。”

  齐斌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可能加快“换血”(员工更迭)速度。

  工会缺位

  11月5日,董玉国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我们对被裁员工的补偿是非常好的,被裁掉员工都没有什么意见。”针对被裁的员工,沃尔玛给出了n+1的补偿方案(n为工作年限),也就是说,一个工作两年的人,能得到3个月工资的补偿。

  齐斌对《第一财经日报》说:“这样的补偿标准,已经直接向新劳动法看齐了。”

  阿侯说:“我们对补偿的确没有什么异议,可是我们要求被裁的理由,我们不能遭遇不明不白的裁员。”他以及QA其他被裁掉的员工共10多人,达成了对这次裁员问题的共识,正在整理材料,计划为自己讨个说法。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沃尔玛应当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并且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不过,阿侯可以确定的是,包括自己在内的10多名被裁员工,10月22日的裁撤通知是当天突然而至,第二天,他们即向上海公司提出了申诉材料。但是,截至发稿时,他们没有收到任何回馈。“沃尔玛一直沉默,其他在职的员工像是被完全要求对我们封锁任何关于这次裁员行动的消息。”阿侯说。他们随后还通过沃尔玛第三个渠道进行申诉,“沃尔玛有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它的亚洲办公室就在深圳,但是也完全没有给我们回应。”

  阿侯他们都不是直接与沃尔玛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外服”)派遣到沃尔玛的职员。按照他们合同的条款,沃尔玛在解除员工前,须首先与上海外服进行沟通协商。11月5日,上海外服有关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无法做出任何回应,关于是否已经协商过,无法给出确定的回复。

  11月5日,董玉国对本报记者强调本次裁员是采购中心全球优化重组的一部分,行动与新劳动法没有关系,裁员的更多更具体的考虑虽然不能作出解释,但是可以确定肯定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与政府部门取得了共识。”

  11月7日,据报道,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原定于11月6日下午召开的有关华为事件的新闻发布会,被临时取消。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表示,省劳动部门已对华为、沃尔玛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予全国劳动部门,但是目前没有考虑公布。

  有分析认为,如果有工会的话,那么这样大规模的裁员,必须要通过工会,由工会代表工人和管理方协商,才能实行的。

  目前,沃尔玛在中国有两个系统,一个是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采购系统),一个是沃尔玛中国(超市系统)。2006年,在全国总工会的压力下,沃尔玛在超市系统建立了工会,但是在采购系统,至今没有建立工会。

  “这是因为在中国的两个系统是完全不同的、各自独立地操作。”董玉国说,“不过,采购系统已经在启动工会建设。”阿侯则表示完全没有听说过采购系统工会筹建的事情。董玉国说,“具体什么时候启动,进行得怎样,我不太清楚。”本次裁员风波,之所以由沃尔玛(中国)做出回应,来自沃尔玛(中国)解释是:原因是采购系统没有公关部门。


(编辑:管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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