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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疑人与“设局”
转自: 时间:2007年12月12日08:56

 

    与赌博做老千式的“设局”骗好人不同,也有“设局”骗坏人的,例如公安人员“设局钓鱼”。据报道,某地成立了一支由8名年轻漂亮的女警组成的警队,其任务是作性罪犯的诱饵,以高跟鞋、迷你裙及低胸上衣取代密实的制服,试图引出强奸犯。还有“设局”抓盗车贼的,不一而足。尽管这多是出于善意,也受到了有识之士的质疑,因为这未必能打击真正的违法犯罪,而且这种执法方式也属非法。但是近来也有企业在用人中“设局”的,常被作为一种经验谈。例如招聘时,考官在桌前的地上丢一张纸片,应聘者如能拣起来就被认为合格,否则就无情淘汰。这种“设局”显然带有一定的随机性,如果说就单项考核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那么用以考核一个人的大节则是本末倒置的,在实践中难免失之偏颇。

    在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往往用人要疑,疑人要用;但是以一时的“设局”定乾坤的做法与“试玉应烧三月满,辨才需待七年期”的规律相悖,因而不足取,古人也早已有所认识。据唐史资料记载,唐太宗李世民非常担心官员腐败问题的发生,秘密安排左右去贿赂某些官员。果然有人上套,“有司门令史受绢一匹”。李世民听到报告后很生气,准备把门令史杀掉。民部尚书裴矩出来劝阻,他对李世民说:“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李世民幡然醒悟,不仅没有杀那个门令史,而且放弃了这种“设局”的做法。有人上书清除佞言之臣,李世民就问他:“你让我清除佞臣,谁是佞臣呢?”上书者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把佞臣找出来,“愿陛下与群臣言,或阳怒以试之,彼执理不屈者,直臣也,畏威顺旨者,佞臣也。”李世民不以为然,他说:“君,源也;臣,流也;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君自为诈,何以责臣下之直乎!朕方以至诚治天下,见前世帝王好以权谲小数接其臣下者,常窃耻之。”剔除其君臣的封建意识,汲取其源流的思想精华,李世民的这种态度值得那些以“设局”为能事的管理者们深思。

    以“设局”的方式考察人,就事论事,当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但是在风云多变的经营活动中,以一时一地的得失论英雄是万万不行的。这是因为人的成长过程与管理氛围的变化密切相关,管理者的榜样作用影响更大,这就是李世民所说的源与流的作用。就是那个劝谏李世民不要“设局”的裴矩,在隋朝的时候是个佞臣,但是在李世民的手下就敢于犯言直谏,就是因为前朝昏庸,而唐太宗是个明君。后人司马光评价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动则景随矣。”景字古通“影”,表指的是古代测日影的标杆。表动则景随的意思是说,被管理者的表现是管理者标杆作用的影子。司马光的景表之说与李世民的源流之说,可谓异曲同工。由此可见,与其“设局”考察员工,不如自己作出好样子,扶正祛邪。

    当然,如果让员工独当一面,管理者的榜样影响力就会相对减弱,在作出决定前应该慎重对待,需要进行必要的考察。但是实践对独当一面人才所需素质的要求是多方面的,用“设局”的方式代替实践磨练,容易以偏概全;在对人的考察中希图走捷径,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也许企业用人不必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过程中按步就班的进行,但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检验还是必不可少的。山西票号最后一位大掌柜李宏龄认为:“用人之法非实验无以知其究竟。”他所总结的晋商对伙计的考察办法值得我们借鉴:“远者易欺,远使以观其忠;近者易狎,近使以观其敬;烦者难理,烦使以观其能;卒者难办,卒使以观其智;急者易夹,急使以观其信;财者易贪,委财以观其仁;危者易变,告危以观其节;久者易惰,班期二年以观其则;杂处易淫,派往繁华以观其色;如测验其人确实可用,由总号分派各分号任事。”即使通过这样多方面的考察,也很难保证一个人能善始善终,需要采用相关的制度进行必要的制约。以为通过一两次“设局”就能解决识人的问题,很容易造成对用人疑人制度建设的误导。

    当然,在对员工进行考察也不能完全屏除人为的因素,包括人为地弥补、强化某种环境要素,以便更有效、更直接地达到考察的目的。但是这应当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它与刻意“设局”的区别正如李世民所说的那样,是“以至诚治天下”还是玩弄“权谲小数”。两者的效果不同,对于顺势而为、因势利导的考察,员工除了能感悟到管理者的“至诚”,还能体会到管理者对自己着意培养的良苦用心,从而受到激励;而对于“设局”,过关者心存侥幸,没有过关的员工难免会产生被戏弄的感觉,大家从此都会保持戒心,于是乎难免在工作中分心,从而使团队产生离心力。至于李世民所说“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君自为诈,何以责臣下之直乎”,自以为种下的是“龙种”得到的却是“跳蚤”,那就与管理者“设局”的初衷更加南辕北辙了。


(编辑:孙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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