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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和华电集团签署资产遗留备忘录
转自: 时间:2007年12月21日08:37

    12月14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家电监会成都监管办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了有关资产遗留问题协调会议,对国电集团、华电集团存在的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马电厂与华电内江发电总厂“一厂两制”等问题进行了协调,经友好协商,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关于解决国电集团和华电集团有关资产遗留问题备忘录》。
    由于历史原因,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马电厂部分公用系统与华电内江发电总厂21、22号机共用,无法独立运行,从建成开始,一直委托内江发电总厂代为管理。厂网分离后,白马电厂和内江发电总厂分别划给了国电集团公司和华电集团公司,形成了两厂资产交叉、一厂两制的管理现状。近年来,双方本着平等双赢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基本保证了安全稳定运行。但由于两厂人员和资产无法形成整体合力,资产经营效果始终不是很好。
    在签署的备忘录中,双方同意以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马电厂和华电内江发电总厂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组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6月底前签署公司组建协议并完成公司组建工作。双方还就解决其他有关资产遗留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各方同意遵照该备忘录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共同促进新设立企业的健康发展。新设立公司后,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马电厂、华电内江发电总厂的资产不仅将得到有机整合,而且为两集团之间解决好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打下了基础,铺平了道路。

(编辑: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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