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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什么助推绿色电力
转自: 时间:2007年12月29日08:49

    随着不可再生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目光瞄准了可再生能
源,我国也适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这无疑是能源利用史上的一个进步。
    2005年节能周,上海成为发展中国家首个实施绿色电力机制的城市。报道说,上海
首批12家企业进行了“绿电”认购签约,下半年将推出第二批“绿电”供认购,购买绿
电成绩显著的用户可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奖牌或证书,符合条件的绿色电力用户按
规定使用绿色电力标识,尽管每度要比常规电价高出五毛三分钱,但不会有税收等方面
的“实惠”。这种机制实行政府推动下用户自愿认购的运作模式,通过政府引导、媒体
宣传和开展绿电的公益营销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绿电的认知度,鼓励用户自愿购买绿
电。
    上海此举,其动机和意义是不容置疑的。使用绿色电力,既可降低常规电力对不可
再生能源的消耗,又可减轻环保压力,对于一个能源消费大国来说,意义重大,迫在眉
睫。不过,据上海市经委副主任乐景彭介绍,目前上海“绿电”还不到装机容量的
0.02‰,可见这种“革命靠自觉”式的提倡或鼓励的能量是有限的。这12家企业之所以
愿当“活雷锋”,恐怕与奖牌、证书无关,关键取决于其经济基础和承载能力。一旦这
种承载能力超过底线,这种提倡和鼓励便会乏力。毕竟,企业看重的是自身的经济效
益。试想,同一度电,两种价格,两种选择,在用低价电能创造效益而用高价电可能产
生亏损时,他们还有没有这种“高风亮节”?!
    显然,发展和推广绿色电力需要面对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消费意识”问题。人们之
所以不愿“触碰”绿电,关键在于“成本问题”。同样一度电,绿电的成本是普通火电
的2倍,出现“投资者不愿投资”、“用的不愿用”的冷场面,也是难免的。单一从对
其开发和使用上来算“成本帐”,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算法,科学的算法应加入环境
成本和时间成本。站在环境层面上,着眼长远,常规电力使用的不可再生能源最终会面
临枯竭且给环境带来无可挽回的污染,与可再生无污染的绿电相比,成本代价敦低敦高
岂需争辩?走出“成本”误区,更深层次认识保护环境和能源的重要性,才能下决心改
变过分依赖不可再生能源的局面,使保护能源和发展绿电步入相协相成的轨道。
    有人认为,发展绿色电力,最直接的方式是出台激励和保护性措施,使用税收优
惠、价格补贴等手段。这种手段固然奏效,但总依赖国家扶持或行政手段,除了能增加
绿电在电力发展中的比重外,并不利于人们对绿电开发和使用观念的转变,也不利于绿
电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要告别对不可再生能源的过分依赖,需要价格杠杆来均衡
“两种能源”之间的成本矛盾。也就是说,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越高,对环境造成的
损坏越大,就必须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反哺绿电。因为有了成本压力,对不可再生
能源的开发和使用将会变得“谨慎”,有利于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为发展绿电助
力。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政府推行“三峡建设基金”,举全国之力兴建了三峡工
程,在发展绿电上,可否把成本合理分摊给每位电力用户,依赖全社会的力量量力而行
呢?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委员说,政府明年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后,由公众承担电价上
升成本会更加合理。笔者相信此举将成为发展绿电的得力举措!

(编辑:银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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