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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将进一步扩大“限批”范围与层级
转自:新华网 时间:2007年02月01日23:57

    中国环保总局31日公布首批区域限批整改情况,并表示今后对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据介绍,自1月10日开始,环保总局与河北、山东、贵州、山西4个省环保局已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和吕梁市暂停了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项目的环评审批。至此,与唐山市和大唐国际限批捆绑的项目“唐山热电厂技术改造项目(2×300MW)”已停运1机2炉;与莱芜市限批捆绑的项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已停止建设;与六盘水市限批捆绑项目“贵州发耳电厂4×600兆瓦新建工程”已停止建设,“贵州野马寨电厂(3×200MW)技改工程”已全部停运。

    “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中,至今仍有一些项目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运行。”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说。

    潘岳表示,对这些继续违法运行的项目,环保总局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以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该地区、该行业的限批范围。他说,此次的“限批”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限批”范围与层级,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等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编辑: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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