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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电力企业责无旁贷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07年02月28日09:05

温家宝总理最近在听取各方面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时坦承,他对2006年降耗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没有完成这一现状“心里感到非常不安”。说到这儿,他语气坚定地说:“但是,我们确定的5年内单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10%的目标坚定不移,一定要完成。”
  温总理的话语重心长,道出了党中央对节能减排的决心。如何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相信也会成为即将召开的“两会”最为热议的话题。
  近20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可以说创造了一个奇迹。但必须承认,我们为20多年的经济增长付出了沉重代价:一是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增长以牺牲生态环境质量为代价。据测算,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GDP的15%。二是在目前的经济增长模式下,我国自然资源支持体系已经无法持续地发挥有效作用。据专家分析,如果我国要实现2020年GDP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而又要保持现有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就必须提高4~5倍;如果进一步想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就必须提高8~10倍。面对巨大挑战,我们必须转变现行的发展模式,走以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
    电力工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去年,我国电力供应能力极大增强,装机容量突破6亿千瓦。在电力供需紧张形势明显缓解的情况下,如何巩固节能减排成果,提高节能减排效益,成为电力行业面临的新课题。随着电力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其自身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问题日益突出。2006年,发电用原煤超过12亿吨,是煤炭消费总量的一半,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4%。从效率看,我国火电机组的总体能耗明显偏高。2006年,我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366克,较国际先进水平高60克左右。据最新统计,日本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299克,如果我们能够达到日本的煤耗水平,2006年一年就可以节约原煤2.2亿吨。现有的小机组如果被大机组完全替代,一年可以节约煤炭9000万吨标准煤,相应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亿吨。
  由此可见,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电力企业承担着责无旁贷的重任。要加快依法节能减排的步伐,首先要通过法制化的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快相关能源、环保法规的制订、修订和配套法规的出台工作。
  同时,要加快贯彻执行关停小火电的规定和积极推进节能调度,实行有利于上大压小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规范小火电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实行小火电机组的动态监控,建立关停机组的退出补偿机制,确保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顺利进行。
  此外,还要严格执法管理,尤其是加强对火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督管理。健全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的能源统计体系,为监测考核各地区、各行业能耗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而最为关键的,是要制定与降低能耗指标相对应的干部考核制度,让各级领导认识到节能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的现实、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将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用有效的机制去约束,应该是确保完成节能减排这一约束性指标的最可靠方式。

(编辑:王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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