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日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出“关于成立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通知”(办发[2004]20号),决定成立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下设若干专家小组。专委会和专家小组的日常工作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具体负责。 专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专家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和电力安全技术应用提出建议;受委托参与电力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参与电力行业安全性评估与评价工作;参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与建议;参与电力安全有关标准、规程的修订和审议。 专委会主任委员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长陆延昌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蒋晓华、国家电网公司顾问张贵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秘书长魏光耀担任,专委会委员由22位来自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设备制造、规划设计、科研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主要安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而构成十个专业小组的130余专家所熟悉的技术专业,涵盖了电力规划设计、设备制造、生产运营、调度通信、科研高校、综合管理等领域。
(编辑:陈海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