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将对工作票管理责任心强、填写正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实施奖励。这是6月6日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出台的《江津供电公司"三种人"奖励办法》作出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安全工作延伸到生产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并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决定从工作票抓起,制定出台了《江津供电公司"三种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旨在严格贯彻执行工作票制度,增强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简称"三种人")正确填写工作票的责任心,提高工作票的准确性,从而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
《奖励办法》规定:凡是填写正确并已执行完毕的每张工作票,由各车间在每月月底前报送到安保部审查后,分别给予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实行总分工作票时,含分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5元奖励。如果工作票填写错误,由值日安全监察师到生产现场对相关责任人提出50元至150元以上不等的考核,并将其记录到《违章累计积分档案》中,造成事故的,还将按照《江津供电公司安全奖惩办法》严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