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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电厂脱硫或将引入特许经营制
转自:上海证券报 时间:2007年06月15日09:33

为解决令人头痛的脱硫设备被电厂偷偷停运的问题,有关部门有意将特许经营方式引入脱硫设备建设。这是国家环保总局一位人士近日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成立时透露的。

这位人士称,相关部门正在制定脱硫设备特许经营的相关办法,文件不久将出台。据介绍,特许经营即引入第三方,让专业公司来投资、管理、运营脱硫设备,而获得的回报是收取脱硫电价。

“这一制度的变化,把脱硫变成第三方自己的事情。”这位人士评价说。以电厂为例,目前,绝大部分脱硫设备由电厂自己投资、运营和管理,机组脱硫电价也由电厂收取。实行特许制后,脱硫设备投入与脱硫电价的收取都与电厂无关。

二氧化硫是减排的两个主要指标之一。2006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500多万吨,造成一些地区酸雨污染严重。燃煤电厂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为调动发电企业安装脱硫设施的积极性,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从2004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安装脱硫设施的新建燃煤电厂采取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等措施。

但目前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营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减少运行成本,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存在闲置或故意不运行脱硫设施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系统、有效的监管办法和手段,他们又在享受脱硫电价。

引入第三方后,把电厂的利益与脱硫公司的分开,脱硫业务独立出来,脱硫公司靠脱硫来自负盈亏,从而避免设备装了不运营的状况。

引入第三方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可以减轻电厂购置脱硫设备的资金压力。据相关规定,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照环保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机组要按规定进行脱硫改造。按粗步计,建设一千瓦的脱硫设备,需要投资200元。一台60万千瓦的电力机组,需要配套1.2亿元的脱硫设备。据介绍,现有燃煤电厂仍有一半左右没有安装脱硫设施。有人估计电厂脱硫设备安装、改造约需600亿元。

上述国家环保总局人士说,引入特许经营制后,能够获取特许经营权的只是少数有技术、有水平、能够保证质量的公司,这样,也可以尽量避免脱硫设备因质量问题而无法调试的情况。

(编辑:伍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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