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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踏上征程
转自: 时间:2007年06月21日16:32

  6月15日,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5000多名立志从事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的同志,满怀喜悦,汇聚在劳动保障部门专设的考场中,参加首次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这次考试是劳动保障部门为加强职业指导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而进行的第一次职业指导资格准入考试,它标志着自1999年6月劳动保障部颁布《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以来我国职业指导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开始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轨道,各地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员,也终于有了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一
    职业指导起源于西方,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职业工种不断增多,如何帮助人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劳动生产活动中进行职业定向;帮助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尽快找到职业并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职业指导在此情况下应运而生。职业指导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和个人求职需求,对求职者进行了解社会职业需求、了解个人职业心理特点、最后进行人职匹配咨询的过程,它成了适应劳动力市场要求和社会沟通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所有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下岗职工逐年增多,党中央、国务院适时提出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职业指导迎来了它的历史性的机遇,以就业指导为重点的职业指导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模式下,正发挥着它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
    二
    我国的职业指导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目前还没有一支高水平的职业指导队伍。但职业指导在人们心目中的影响却不容忽视,如大连戚秀玉、北京卫保玲、上海武联惠,对广大下岗职工来说,在他们的帮助下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代表着对职业指导的真正感悟。通过开展完善、科学的职业指导,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是特殊历史阶段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保障部门肩负的重大使命,必须抓紧抓好。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十分重视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1999年,张左已部长在全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座谈会上指出,“有了场所,有了网络,有了信息,还要有高质量的就业服务,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职业指导。通过职业指导,可以有效地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帮助求职者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找到合适的工作。”近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召开了几次“全国职业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会”,这种高水平的交流,一方面造就了一批优秀职业指导工作者,推动职业指导在全国蓬勃开展起来;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们职业指导还远远跟不上市场形势的变化,与新时期就业工作对我们提出的目标要求相距甚远。市场就业呼唤一支在就业服务领域立得住,在人们心目中担得起责任的职业指导队伍。
    三
    1999年6月,劳动保障部颁布了《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新标准的诞生,标志着职业指导工作作为一种职业正式得到国家的认可。此次按照新标准进行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有如下特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另外,在考试、命题和阅卷上采用了一些新技术方法。
    职业指导人员考试鉴定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一项长远的任务,是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就业准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紧密相联。
    据了解,我国目前仅评审出10位高级职业指导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着手建立一支高层次的高级职业指导师队伍,并于下半年亲自组织专门的职业培训和考核鉴定,使他们在职业指导领域里发挥出模范带头作用,使我国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到更高的标准。
 

(编辑: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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