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许可管理工作全面推开的基础上,国家电监会许可证颁发与管理工作在规模和深度上进入了新的阶段。今年上半年,发电类许可证的颁发数量为939家,已超过2006年全年的颁证总量859家;供电类许可证的地方颁证工作已全面启动,上半年全国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共颁发361家。另外,从开始颁发至2007年6月底,全国累计颁发发电类许可证1799家,累计颁发供电类许可证377家,全国累计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为4922个,全国累计换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659383个,全国累计新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43332个。
今年初,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本着“规范开展、加快颁发、尽快普及”的原则,制定了资质管理系统全年许可证颁发指导性计划,明确了审查中有关共性问题的政策解释。同时,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部署,结合国务院“上大压小”政策和电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各辖区关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针对不同小火电机组情况,分别停发、撤消、不予颁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还结合各地颁发情况,积极创新了加快许可证颁发的方式方法。对中央发电企业采取了以分集团按月集中办理为主的方式,督促各中央发电集团及时做好许可证申报组织工作;对地方发电企业采取现场集中审查和辅导的工作方式,帮助各发电企业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申报效率,加快了许可证颁发工作速度。
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从国家层面明确将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企业年检的前置性条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在完成旧证换发、新证考试试点等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规范电工许可管理的实施意见,启动了电工证续期注册和后续管理工作。同时,为配合许可证颁发工作,从5月份开始,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在全国组织开展关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使用情况及新建发电机组申领许可证情况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持证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了许可证的功效。
(编辑:孙小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