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来临,记者8月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我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指出,我省近阶段仍将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各级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城镇未来建设规模和城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增长趋势,将流动儿童尤其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纳入城镇中小学校建设规划,新建或扩建一批中小学校,保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走读单程不超过30分钟,初中走读单程一般不超过45分钟。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在学生入学时要对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每学期开学后定期统计,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流入地就学情况要做到及时了解、掌握,并且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一律与城区学生同等收费,免收学杂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与当地家庭贫困学生同等接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