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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创新电力监管方式的成功实践
转自: 时间:2007年08月20日08:42

南京电监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开拓,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脱硫设施的在线实时监控。南京电监办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实行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典型意义,不仅是在短时间内大大提高了脱硫装置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促进江苏省电力节能减排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而且是电力监管机构创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的一次成功实践,是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电力行业有效监管方式的宝贵探索。
  南京电监办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方面的创新是全方位的。首先是依法拓展了监管领域。“对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是国务院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而脱硫电价是上网电价的一部分。南京电监办牵头对脱硫电价进行考核和管理的实践充分证明,在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的互相协作、共同配合下,电力监管机构完全能够把脱硫电价执行情况监管起来。其次是充分利用了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由南京电监办主持开发的“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运用自动控制、现代通讯、互联网、数据库等技术,通过对火电厂脱硫系统在线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计算、分析、发布、共享等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实现了对火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状况的在线监控。第三是善于借助社会力量。该系统的投资和传输网络得到了江苏省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系统开发和维护安装委托了专业科技院校和企业,提高了电力监管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第四是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南京电监办采用排行榜的方式及时向发电企业在线公布机组脱硫监管信息,不仅树立了监管权威,利于监督,而且为事后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创造了良性互动机制和交流平台。
  南京电监办通过自身的工作,在全省电力行业树立了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也得到了国家电监会主席尤权的关注和肯定。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南京电监办的电力监管工作能够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电力监管是取得各级党政领导支持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关键和动力。节能减排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也是电力监管能够有所作为的重要方面。尤权主席在江苏、广东、陕西等地调研时多次强调,电监会系统要把节能减排监管作为电力监管的重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做好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为地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他在南京电监办“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验收后又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的一项有效措施,请南京电监办及时总结运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江苏省政府领导在听取南京电监办关于发电企业脱硫在线监控系统研发及建设情况时,明确要求南京电监办继续认真抓好脱硫在线系统的各项工作,确保有效监控。南京电监办作为江苏电力行业的监管部门,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主动出击,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坚持把电力行业的环保监管作为主要工作,常抓不懈,终于抓出了实效。
  二是创新有为是做好电力监管工作的前提和路径。电力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尤权主席多次指出,推进监管创新是电力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垄断行业政府管理改革成效,关系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否走出新路,也关系到电监会的发展成长。南京电监办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脱硫设施的在线实时监控,而且会同江苏省经贸委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通过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各种手段,全方位监管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行。南京电监办不仅实现了监管手段的创新,而且实现了配套管理和考核体系的制度创新。
  三是科学监管是做好电力监管工作的基础和方向。电力环保监管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既缺乏科学的监管方式,也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效率低下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南京电监办主持开发的脱硫在线监控装置及信息管理系统就是积极利用先进科学技术、通过科学监管和公平公正考核,极大地调动了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促进二氧化硫减排奠定了基础。
  南京电监办积极进取、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值得电力行业学习。南京电监办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实行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成功经验值得各级电力监管机构借鉴。我们相信,只要做到真正地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电力监管工作一定能够大有作为。

(编辑:林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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