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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供电开展“反窃电、违约用电”专项活动
转自: 时间:2007年08月21日08:51

“对不起,您所在单位的高价低接行为已构成违约用电,请您按照违约用电通知书要求三天之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后果自负。”这是在扬州市某钢铁厂内,扬州供电公司营销稽查人员正在向该单位负责人出具违约用电通知书,这也是扬州供电公司在8月17日开展的 “反窃电、违约用电”专项活动中开出的第一张违约用电通知书。
    此次“反窃电、违约用电”专项活动是扬州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网、省公司要求,结合“百问百查”开展的一次大规模活动。扬州供电公司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事先多次召开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参与的碰头会,制定相关措施和方案,并利用营销稽查系统和负控系统的的现代化分析手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列出嫌疑户清单,使活动开展的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本次活动由营销部、三为公司、抄收中心、计量中心、保卫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共48人参加,下设10个组,其中9个现场检查组(市区低压组5组、高压组2组、供电所组2组),负责根据嫌疑户清单开展检查,1个应急检测组负责响应现场检查组技术需求,协调联络。其重点检查对象为暂停、减容客户、小容量大电量和大容量小电量客户、个体商业、娱乐、餐饮等场所以及窃电情况较严重的区域和行业。活动中对用电行为、计量装置、专变客户负控终端运行、抄录表计示度进行了重点检查。
    经过一天的检查,至8月17日晚10点,扬州供电公司共检查516户高、低压客户,发现有户无表4户,发现9户违约用电,其中1户转供电,8户高价低接,开出4张用电安全整改书,现场对无封计量装置加了封。通过集中开展反窃电专项活动,能够有力地打击窃电行为,营造全社会反窃电氛围。扬州供电公司今年1-7月份收取的违约使用电费171.11万元已超过2006年全年的151.37万元, 下一阶段,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反窃电、违约用电工作,维护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协助促进电费回收,建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强化反窃电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安全可靠用电。

(编辑:张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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