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江苏省邳州市八义集镇窑西村居民高某来到当地供电所缴纳违约金和追补电费1000元,并接受供电部门的反窃电教育和安全用电教育。 事情是这样的,8月16日夜,邳州市供电公司八义集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邹为喜、周刚等人联合当地派出所民警开展反窃电检查活动,21时45分,检查人员来到该镇窑西村11号配变,聚光灯的光束中闪现两个绝缘把柄的线夹子牢牢地挂在该台单相变压器的低压接线柱上,检查人员立即警觉起来,当即拍照取证,沿着线夹沿伸下来的两根铜芯导线向下排检,导线进入该村80号居民家中,民警敲开该户家门,检查员邹为喜向该户出示《用电检查证》。事实面前,高某低下头,承认窃电事实,乖乖地在《用电检查工作单》和《窃电通知书》上签了名。 第二日,窃电者高某早早来到供电所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缴纳违约金和追补电费,接受用电教育。当该所安全员拿出历年来各地因窃电而触电死亡、治伤的案例资料时,高某看着每份材料,想想挂变压器上窃电的动作,脸色苍白,浑身泛起棘皮疙瘩,不禁打起寒颤,害怕而悔恨。
(编辑:曾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