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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东北分公司推行安全定检
转自: 时间:2007年09月10日09:40

   近日,东北分公司在发电、检修系统推行“安全定检”工作,规范和量化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强化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督作用,保证既定安全生产目标可控在控,促进安全年目标的实现。

    推行“安全定检”工作,是以“人、机、料、法、环”为管理主体,以“六定”(定人、定时、定点、定设备、定路线、定方法)为基本管理模式,以强化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督作用为重点,以超前识别和预控安全风险为目的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办法。它是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有效方法。

    为将“安全定检”工作落到实处,该公司制定出台了《东北分公司安全定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分公司和发电、检修系统推行“安全定检”工作的职责、内容、要求与程序;召开了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围绕“安全定检”主题、优化“安全定检”程序,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了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该公司要求所管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定检”管理模式,结合本单位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设置以及岗位工作要求,分“三级”(即单位一级安全监督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一级安全监督人员以及班组兼职安全监督人员)组织进行“六定”工作;在“六定”的基础上,按照岗位对应编制《安全定检指导书》;“安全定检”采取目测、询问、对照、测量的方法进行;在“安全定检”工作中,按照设定的管理周期,上级对下级实行过程监督,对“安全定检”工作中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每月对“安全定检”工作进行一次评估与分析。

    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行“安全定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动员和部署。要加强“安全定检”工作的过程管理,严密组织,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安全生产的执行力,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的提升,确保安全年目标的实现。    (张秀芬)

(编辑:张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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