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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人”和“用人”的辩证哲学
转自: 时间:2007年09月18日09:24

      常言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而今在企业管理中却流行一个新观点:“疑人也用,用人也疑。”这个问题的焦点是“疑”和“用”。“用”是目的,“疑”的手段。如果只是用而不疑,那企业迟早必乱;如果只疑而不用,那企业的人才必定越来越少。疑和用本来就是矛盾的统一,诸葛亮用魏征难道不疑?既然疑为什么还要用他?“取其勇也”!

    其实企业的用人,也是一种“风险投资”。选聘人总不太可能一潭水望到底,况且人也在发展变化着,只能说基本符合条件,至于今后是否出色,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虽有“他究竟能否干好”的疑虑,也还要用着看看,这便是“疑人也用”。疑人也用,是广开招纳人才大门之举,只要是有用人才,皆可以用。三国演义中甘宁曾在黄祖处任职,黄祖以“宁可劫江贼”而不重用,后甘宁投奔东吴,破黄祖而立大功;田丰为袁绍手下的谋士,由于袁绍听信谣言疑而不用,还杀了他,最后招致大败。疑人是主观的东西,人才却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稍有怀疑就不用,那世间还有什么人才可用?

    而“用人不疑”,说的是企业管理中必需的监督机制。企业管理中,既要有激励机制,又要有监督制约的机制,这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两个轮子”。没有监督机制的管理,名为“放手”,实为“放羊”。想当初英国的巴林银行对驻新加坡的里森“用人不疑”,结果三年中他一直做假帐隐瞒亏损,最后造成8亿多英磅的损失,迫使有200多年历史的老牌巴林银行破产。“用人也疑”的监督制约机制,体现着企业的运行机制的完善。对任何人来说,没有监督制约机制,就等于没有有效的管理,“用人不疑”也就建立在盲目无序的基础之上,最后难免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是灭顶之灾。

    “用人不疑”也往往会被解释为放手不管,任其去干,而“用人也疑”则是放中有管,在放和管中寻求最佳的适应度,使企业管理中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之两个轮子和谐运转,并行不悖。



(编辑:孙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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