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电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电监会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开支项目经费36.77万元。
截至2006年底,电监会本级超范围开支项目经费36.77万元,其中:在电力安全项目中超范围列支出国考察费8.2万元,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项目中超范围列支出国费4.5万元,在电力争议调解项目中超范围列支出国费24.07万元。
(二)所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账外核算部分投资及资金收支。
从2000年起,该会资产管理中心设立账户核算对外投资和借款等,未纳入该会财务统一核算。截至2006年底,上述账户余额1.75亿元,其中对外投资9080万元,事业基金8423.18万元。
2004至2006年,该会截留部分投资收益和所属单位上交款等收入3451.63万元存放账外。截至2006年底,已支出3026.38万元。
从1999年起,该会财务处设立“外事限额”账户,核算举办展览活动、企业赞助及出国团组等收支,未纳入该会财务统一核算。截至2006年底,上述账户结余1964.16万元。 (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所属中国电力教育协会私存私放资金52.27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设立中华电力教育基金,并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财务部门负责基金收支的核算。2000年3月至2006年底,中国电力教育协会未经批准开立银行账户,共计截留基金本金及利息52.27万元,但未动用上述资金,截至2006年底,结存52.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开支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按照原资金渠道安排使用;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账外核算部分收支的问题,要求清理上述资金,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对中国电力教育协会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要 求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纳入中华电力教育基金统一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电监会应加强预算编报和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电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电监会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责成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电监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等措施,逐步建立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电监会已进行了整改。
(编辑:张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