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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2000元职工春节加班可多挣1142.4元
转自: 时间:2008年01月15日08:40

 前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即职工月工作日由原来的20.92天减少为20.83天。南京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人员经过核算后表示,今年春节劳动者的加班费将有小幅增加。

  今年春节,2月6日、2月7日、2月8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2月10日为照常公休,2月2日、2月3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2月12日。以一个正常出勤月工资为2000元的职工为例,前三天为法定节假日即“三倍工资”,每天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加班费基数为月工资的70%即1400元,除以20.83再乘以300%约为201.6元。而后四天为照常公休即“二倍工资”,每天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加班费基数为1400元,除以20.83再乘以200%约为134.4元。按此计算,一个月薪2000元的职工,如果春节七天全部加班,加班费为1142.4元。

  又讯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调整的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今后,每月计薪天数将法定节假日包括进去,这意味着11天的节假日将成为带薪日。但是,这对职工月工资总额并没有影响。

  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将不再等同于月工作日,折算方法为:职工月计薪天数即(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而且把法定节假日也计算在内。“当时的10天节假日是无薪日。”相关专家表示,此次最大的变化为节假日成为带薪日。

  在最新职工工资折算办法中,月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由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故每月的工作日有所减少,职工全年平均工作天数较之以前减少了1.04天。工资专家表示,此次调整并没有涉及工资总额的调整,职工日工资额度相应减少,分摊在节假日上。


(编辑:孙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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