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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转自: 时间:2008年01月24日08:52

    2007年,电监会系统和电力行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和党的十七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供电工作。2007年,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2007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9起,死亡7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3起,死亡6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2007年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0起,均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死亡4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2007年,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起数大幅度下降,发生电网事故37起,同比减少11起;发生设备事故170起,同比减少56起,其中重大设备事故2起,同比事故起数相同。

  

    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007年,电力建设领域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0起,死亡43人。分别为:
  1.1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的分包单位江苏省江都市建设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自备热电厂(2台30万千瓦机组)项目烟囱施工过程中,因对保暖火炉管理不善,炉火引燃烟囱保温防冻材料,致使在烟囱25.7米处的施工人员向地面撤离过程中5人死亡、2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施工方案未考虑高空作业发生火灾时人员的逃生自救措施。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1月1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温州通业建设工程公司在四川石棉县金窝水电站进行压力管道上斜段导洞掌子面施工时,因爆破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溢出,导致掌子面作业人员中毒,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工作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3.1月17日,四川省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凉山州锦屏水电站进行水库左岸平台施工时,因施工区外约3000米高程的滚石砸中下方排架和堆码碴体,导致部分排架和与排架连接在一起的马道垮塌,造成4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未制定人员通过危险区域的规定,未在弃碴平台上设置承重标志,对可能发生落石的危险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4.4月10日,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雅江县两河口水电站场地平整及公路施工时,因受连续降雨影响土层松软,导致边坡坍塌,造成7人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对边坡稳定性认识不足,没有按照施工技术措施中明确的作业方式组织施工,违章操作。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5.7月22日,四川省岳池送变电工程公司在广西柳州龙滩送出工程500千伏线路施工时,用于固定转向滑轮的钢丝绳断裂,鞭打到附近3名运输材料的民工,造成3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钢丝绳疲劳损伤,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其缺陷,无证违章操作。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6.7月24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一工程局在辽宁省丹东市蒲石河水电站厂房施工中,作业人员乘坐三轮车途径厂房交通隧道时车辆失控,碰撞交通洞壁,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运输车辆禁止载人的规定,在下坡路段违章空挡行驶,致使车辆失控。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7.8月5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重庆酉阳县金家坝水电枢纽工程引水洞进行喷浆施工时,一辆工程车碾压到了散放的雷管,引发附近的炸药爆炸,造成5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意乱放混放民爆炸药、雷管,管理混乱,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8月24日,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单位江苏省江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开滦唐家庄坑口热电厂三期工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塔吊顶升作业时塔身折断坠落,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9.9月1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山西省河曲县黄河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拦河坝左岸安装建筑塔机时,塔身在顶升过程中弯曲折断,致使塔机坍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10月1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云南文山州马鹿塘水电站二期工程进行清渣作业时,发生岩体塌滑,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该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二、重大电力设备事故

    2007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分别为:
  1.3月7日,浙江省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3台15万千瓦机组)1、2、3号机组同时跳闸,全厂对外停电。事故原因是供应厂用气的ABS厂自用气量瞬间增大,电厂供应气量不足,导致电厂仪用空气压力下降超限,且电厂3号空压机出口阀门的设定逻辑不当,在仪用空气压力降低时,没有自动关闭,现场工作人员不清楚该阀门作用,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三台机组同时跳闸非计划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4月7日上午,华润(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台60万千瓦机组,2号机组在检修中)正在运行的1、3号机组同时跳闸,全厂对外停电。事故原因是该厂2号主变压器停运检修时,检修人员在消除接地刀闸缺陷时,接地刀闸操作箱内铜丝滑落,造成交流电源串入直流系统,导致发变组保护动作、机组跳闸非计划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以上通报的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现场安全监督不规范、安全监察人员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不完善;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这些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出现缺位等问题。
  希望各电力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演练,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编辑:孙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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