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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采取多项举措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
转自:中国教育报 时间:2008年01月09日08:56

    对农民工子女辅导补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建立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记录袋,对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成绩评定,与城市孩子一样采用等级制,让农民工子女尽快跟上教学进度。这是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获悉的。

    福州要求,各学校积极探索构建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教学模式,以提高农民工子女学习质量。意见指出,学校可进行农民工子女学习程度摸底,针对不同情况开展辅导补差工作。可采取归类集中辅导、分散个别辅导、复式教学辅导等方式,使之尽可能接近平均水平。个别实在跟不上的可实行留级制度,留级人数按规定应控制在1%以内。学校要加强对英语、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的应对性措施研究,并在师资、课时、设备等方面予以倾斜。教育部门每学期将至少组织一次对农民工子女学习状况的督查与指导。

  福州还要求,各班级都要适当配备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子女,并注意加强对他们的锻炼和培养。各学校在入团入队、评优评先、参与文体活动等方面都要注意充分考虑农民工子女的构成,体现一视同仁。另外,还要为农民工子女建立学籍和档案,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

  据介绍,自2003年起,福州市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立学校解决为主”的办法,接收了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目前,在福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达到52869人,在福州八县(市)城关就读的有39139人。


(编辑:管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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