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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是绿色能源吗
转自: 时间:2008年10月24日09:43

  正如横断山研究会首席科学家杨勇前一天所说,泸定电站的施工停止了。工地上停放着各种施工车辆,对面山坡上,国电公司的红色标语“人类与环境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清晰可见。

  泸定县泸桥乡五里沟村村民高耀前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施工停止的原因是施工震毁了附近村民的房屋,并破坏了当地的水脉,就赔偿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局面僵持不下。

  高耀前说,关于移民补偿问题,村民也有意见。据其介绍,五里沟村有300多户移民,电站工程已经展开,但村民们既不知道移去哪里,也不知道最终安置补偿办法。只是暂时得到每人每月400元住房补贴。“去掉租房子的钱,只剩250元了!”

  当地居民、83岁的老人车正品有孩子在电站工地打工,半个月前就被告知因为开不出工资,施工暂停。车正品也说施工方与村民有冲突。

  大家身份、立场、诉求均不相同,出现矛盾是可以想见的。

  车正品老人一开始对修建电站抱支持态度,理由是“修了电站,大家会更有钱”。当问到如果他家也在移民之列会怎么想时,老人略微想了想说:“那恐怕确实会受损害。”

  与当地居民和谐共处,恐怕也是“与环境共存”题中应有之义。

  至于“人类与环境共存”,笔者在大渡河支流瓦斯河所见,就显得与此说法不太协调:

  按规划,瓦斯河已建成3级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53.4万千瓦,年发电量28.7亿千瓦时。在冷竹关电站下游,河床已经彻底干涸,大小各异、颜色惨白的石头绝望地铺满河床。

  “引水式发电的特点是,水主要是从山体内引水洞通过,河流中基本见不到水。”地质专家范晓对笔者说,“电站建成以前,瓦斯河水流湍急,令人联想到虎跳峡。”

  “这种‘赶尽杀绝’式的开发怎么能称得上‘与环境共存’!”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说。

  与火电的高排放、高污染相比,水电曾被称为“绿色可持续能源”。欧盟在中国开展的一些碳排放交易项目也正是水电站。

  “不能简单地认为水电是绿色可持续能源。”范晓说,“水坝修建不仅破坏自然文化景观和地质地理环境,也严重影响水生环境,影响航运。而且,水库本身也有生命周期,终将老化、退役,这一点就注定了它不是可持续性的。当然,水库移民还会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

  就对温室气体贡献而言,由于被水库淹没的植物和泥土会分解,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会大幅度增加。范晓说,据巴西亚马逊流域国家研究所的研究,水电对温室效应的影响大约相当于火电的60%,甚至有些水电站的影响比火电还大。

  2000年11月,世界水坝委员会公布的《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称,“水坝对人类发展贡献重大,效益显著;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为确保从水坝获取这些利益而付出了不可接受的,并且通常是不必要的代价,特别是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代价。”

  笔者手头有一篇题为《大型水利工程不属于可再生能源的12个理由》的文章,据称该文曾在61个国家被247个组织使用。文章认为,无论从经济、社会因素考虑,还是从环境因素考虑,大型水利工程都不属于可再生能源,因而不值得提倡。


(编辑:韦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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