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段时期以来,内蒙古部分行业增长放缓,电力负荷大幅下降。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自治区经济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电监会对《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的批复精神,自治区紧急启动部分行业电力多边交易政策。
《通知》说,在全区范围内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铁合金、多晶硅、单晶硅,工业硅、电石、氯碱化工、氟化工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政策的基础上下浮0.08元/千瓦时;对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政策的基础上下浮0.04元/千瓦时。上述行业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网上购电部分享受同等政策。电力多边交易电价自2008年11月17日起开始实行,至2009年2月17日止,实施期限初步确定为3个月。
为了保证多边交易政策顺利实施,自治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电力多边交易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负责各地区电力多边交易实施方案审批及日常工作。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盟市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电力多边交易政策。各盟市在执行自治区多边交易电价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出台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此次启动电力多边交易政策,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贵任公司、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积极参与,与电力企业一道支持我区工业企业渡过难关。自治区鼓励其他煤炭生产企业和发电企业参与多边交易,为自治区经济平稳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