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8日召开的兰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兰州市将在明年6月30日前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此次改革中,兰州市将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当天的会议下发的《兰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讨论稿)还确定了兰州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定和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将设3类岗位
《意见》指出,兰州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均被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另外,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中的全部岗位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以上三类岗位如国家行业指导意见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者了解到,管理岗位分10个等级。依据《意见》(讨论稿),兰州市最高岗位为五级职员岗位(处级正职)。兰州市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岗。技术工岗分5个等级。现行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情况可设特设岗位
承担国家或本省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经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急需高层次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岗;其他确需设置的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该岗位重点用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经批准也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要求,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