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位旅加媒体人撰写的题为《中国经济不能靠加班撑着》的文章所指出的那样,经常无偿加班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员工必须承受的事实。
中国职工加班加点现象近年来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一些特点和趋势。私有、民营企业、亚洲地区进来的外资企业加班加点现象严重于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民营企业,商店、饭店等服务业,员工加班加点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基层、一线员工加班加点现象严重于管理部门。各类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基层员工加班加点非常普遍,准时上下班、8小时工作时间成了奢侈品。还有一个特点是,加班加点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员工也不敢要。而且出现了加班时间越来越长,国有大型企业加班也开始增多的趋势。可怕的是,无偿和随意加班在管理者看来天经地义,根本不是个事。领导的一句话,员工可能就要加班到深夜;领导的一个想法,员工的双休日可能就要牺牲掉,随意性非常强。
加班加点过多过滥甚至演变成一种普遍现象,对一个国家的危害性是巨大的。首先说明这个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不够的,包括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劳动法立法上的操作性缺陷和执法上的懈怠,导致企业没有树立起码的对劳动法的敬畏,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甚至在意识上产生违反一点劳动法不算什么的错误认识。
加班加点不但侵犯职工合法权利,而且对实现充分就业带来不利影响。原本需要两个劳动力做的工作,老板通过强制职工加班加点,结果用一个劳动力就可以了,这必然导致另外一个劳动者无法实现就业;长期无偿加班,势必占用员工大量休闲时间,从而降低其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影响内需,从而损害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对于雇主,加班表面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实际上一味延长工时,并不能调动雇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疲劳作业情况下,很可能降低产品质量甚至埋下生产安全隐患,结果适得其反。
遏制无偿随意的加班加点,一要靠法律手段二要靠经济手段。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各类劳动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法律制裁是根本。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资本处于强势的情况下,依靠劳动者自己举报和反映,效果有限。劳动执法部门必须加大主动的劳动稽查力度,经常性地严格监督检查,使不法企业无机可乘。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向加班员工支付加班工资报酬的规定,这个高加班报酬必须予以落实。使企业明显感到支付的加班工资成本大于新雇佣一个劳动力的成本,就会减少员工常态型加班,而增加新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