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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灾后复建方案
转自: 时间:2008年02月29日09:16

受灾电网四月份全部恢复

国务院批转《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

 

  本网讯 记者赵栋报道 国务院2月25日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制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受灾电网4月份全部恢复。
  《方案》明确了电网恢复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2月底前恢复220千伏及以下电网运行,3月底前基本恢复500千伏主网架运行,4月份全部恢复。国家电网公司3月底前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其中,2月底前恢复湖北、河南、四川、重庆、安徽、福建6省市电网正常运行;3月20日前恢复跨区电网正常运行;3月底前恢复湖南、江西、浙江3省电网正常运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月底前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其中,3月5日前,广东、广西、云南恢复电网正常运行,贵州恢复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运行并基本满足用电需要;3月底前,力争恢复贵州500千伏骨干网架及西电东送主通道正常运行。受灾严重的地方电网,3月底前恢复正常供电。
  关于电网恢复重建责任主体,《方案》明确,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是各自电网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集中调配公司系统及有关方面人力、物力、技术资源,加强与有关各方沟通协调,确保重建进度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是地方电网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有关地方电力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方案》还明确了对受灾电网恢复重建的中央支持政策,对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按重建投资适当比例注入资本金。对重灾区农网改造国债转贷资金,2008年应付的利息实行豁免。对灾情较重的地方自建自管小电网,在中央基建投资中调剂给予补助。


(编辑:管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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