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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33小时疯狂盗电3万多度
转自: 时间:2008年03月14日08:44

   私自购买安装大功率变压器,偷电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地条钢”,合肥一男子创下了33小时盗电3万多度的“记录”,同时,也成为合肥因盗电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昨天,合肥市公安局和市供电公司联合发布了案件的详情。

    2月29日下午5时许,合肥市刑警支队电力警务室接警,该市蜀山区井岗镇某农房内有一个“地条钢”厂,33小时偷电3万多度。电力警务室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走访。
    3月2日上午10时许,电力警务室民警获得一条重要信息:该“地条钢”厂在生产,“厂长”也在现场。民警和市供电公司稽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此时,“厂长”陶峰正组织人员装车,准备将13.46吨成品“地条钢”运到江苏销售。陶峰被当场控制住。

    陶峰交代,去年11月中旬,他从浙江东阳市买来炼钢电炉和配电柜,私自购买安装了1000千伏安大功率变压器,又建起简易房将变压器藏起来。陶峰找人用接地棒从厂房旁的1万伏高压线上连接到1000千伏安变压器上,直接偷电生产“地条钢”。
    另据调查,陶峰曾与浙江人一起在合肥张洼路开办“地条钢”厂窃电,2006年7月3日被供电部门查处,至今尚未处理。
    经查证,陶峰于今年2月28日晚开始生产“地条钢”,每天生产11个小时,从20时至次日7时许。截至3月2日上午被查处时,共生产33小时,盗窃电量3万多度,价值2.4万余元,数额巨大。
    3月11日,陶峰被合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成为合肥因偷电而被追究刑责的第一人。     


(编辑: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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