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高压输变电设施只产生极低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将高压输变电设施排除在规范对象之外。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昨天特别为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高压输变电设施的环境影响》的参阅件,对电磁辐射进行了详细解惑。记者看到,参阅件综合了省政府法制办和市发改委等分别组织的相关座谈会专家意见,并结合国内外相关规定,对电磁辐射的概念、高压输变电设施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解读。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一些人反对将变电站建在家门口,主要是宣传不到位,一些市民缺乏对高压输变电设施的科学认识。
(编辑:孙小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