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资产分布从成立时的14个省(市区)扩大到25个省(市区);装机容量从成立时的2554万千瓦增加到6302万千瓦,增长147%;年发电量从成立时的1161亿千瓦时增加到2581亿千瓦时,增长122%;年度利润从成立时的8.76亿元增加到42亿元,增长379%。
本网讯 记者梁卫国 刘启明报道 4月15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在京发布《2007年社会责任报告》,首次向社会各界报告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华电党组书记、总经理曹培玺在发布会上致辞,他说,中国华电是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中组建的全国性发电企业,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华电主业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中国华电组建以来,全面履行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全面提升安全、效益、发展三大业绩,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规模与效益同步增长、效益增长高于规模增长的良性发展,公司做强做大做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形成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中国华电党组书记、总经理曹培玺在发布会上致辞
截至2007年底,该公司发电资产分布从成立时的14个省(市区)扩大到25个省(市区);装机容量从成立时的2554万千瓦增加到6302万千瓦,增长147%;年发电量从成立时的1161亿千瓦时增加到2581亿千瓦时,增长122%;年度利润从成立时的8.76亿元增加到42亿元,增长379%。
曹培玺说,企业存在的价值在于造福社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和谐,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决定了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电力工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影响最为广泛的公用事业,作为这一行业的国有特大型骨干企业,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自成立以来,中国华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确定了“十一五”时期“8467”奋斗目标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联合国“全球契约”10项原则,时刻牢记“全面履行经济政治社会责任”的公司使命,坚持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生产经营、科技环保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推进企业的绿色发展、集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力求通过自身的实践,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共进。企业被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授予“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并名列“中国能源绿色企业50强”。截至2007年底,火电企业厂用电率比成立时降低1.87个百分点,直接实现节能价值33.5亿元;关停小火电机组250.7万千瓦;累计建成投产脱硫机组110台共3491万千瓦,形成了162万吨的削减能力,单位发电量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绩效比公司组建时分别下降了57%、56 %和2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由成立初的100.10%增加到105.26%;向社会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5亿多元。
据悉,本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详细介绍了中国华电的社会责任理念和2007年各项实践,分为总经理致辞、公司概况、绿色发展、集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未来展望七部分。借鉴国际惯例,报告增加了第三方评论内容,并附录了业绩数据、术语解释,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2006G3版)指南》的要求,列出了内容指标索引。以后中国华电将每年发布一次社会责任报告。
华电集团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