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电力资讯 >> 新闻快讯 >> 正文

《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7)》解读
转自: 时间:2008年04月24日09:00

 “200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电力行业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电力工业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势头,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供需总体平衡,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7)》开篇的“主席致辞”,这样对2007年电力工业形势进行了总体评价。
  《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7)》(以下简称《报告》)分引言、电力工业运行情况、电力监管机构职责履行情况三大部分。《报告》重点从保障电力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节能减排、深化电力改革等五个方面,详尽阐述了2007年度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显示,一年来,电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电力监管的基本任务,坚持把解决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电力监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电力监管的主要方式,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电力监管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电力监管的有益补充,坚持把推进电力改革作为电力监管的立身之本,电力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电力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电力市场结构正由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向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电力市场正在发育之中。
  在发电环节,已基本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初步形成竞争格局。截至2007年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各类发电企业共计4000余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约占90%。
  在输电环节,因其特有的自然垄断性质,除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自治区内独立经营外,主要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区域垄断经营,市场结构相对稳定。目前,全国从事省级及以上输电业务的企业38家,其中省级输电企业31家,跨省输电企业7家。截至2007年底,全国输电企业总资产为17276.8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公司为13508.39亿元,南方电网公司为3265亿元。
  《报告》显示,我国供电企业类型和层次较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地(市)级供电企业和县级供电企业。截至2007年底,我国拥有地(市)、县两级供电企业3129家,其中地(市)级供电企业431家、县级供电企业2698家。在2698家县级供电企业中,中央国有供电企业(直管)961家,占35.6%;地方国有供电企业(包含中央国有供电企业代管)1250家,占46.3%。
  在用电环节,目前,全国各类电力用户超过2.3亿户,变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且接入电压等级为10千伏以上的大用户近200万户。在各类型的大用户中,大工业用户的用电量最大,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内蒙古电力公司向大工业用户售电量为9560亿千瓦时,约占向大用户售电总量的71.5%。
  2007年,电监会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和市场规则,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注重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通过及时披露市场和监管信息,推动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规范。
  为加强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监管,2007年,电监会在全国范围内(除西藏外)开展了供电检查。从全国3173家各级供电企业中抽样选取了275家,就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同类型的问题84例,涉及80家供电企业,占受检查单位的29.1%。在电监会的督导下,上述违规企业的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整改。供电检查对供电企业提高供电质量,改善供电服务,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杜绝“三指定”和乱收费等问题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007年,电力行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部署,在全国电力负荷屡创新高、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实现了电监会提出的电力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了2007年迎峰度夏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供电任务。全国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次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稳定,没有发生垮坝、洪水漫坝等灾难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报告》透露,目前电力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大电网安全稳定问题突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电力建设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三是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存在隐患。
  为对电力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管,2007年,电监会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基本实现了“三杜绝、三防止和一维护”的安全监管目标。
  2007年,电监会先后发布了3部电力安全规章:《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此外,还起草了《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报告》显示,2007年,电力行业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政策,通过实施上大压小、差别电价、节能调度、发电权交易等多种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调整优化生产结构,电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初步测算,全年电力行业仅通过提高能效(包括降低线损率和供电煤耗)、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加强需求侧管理三项措施,即相当于节约一次能源649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03万吨(约占2006年电力二氧化硫排放的7.65%,全国二氧化硫排放的3.99%),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0亿吨。
  2007年,全国共关停小火电机组553台,总装机容量为1438万千瓦,超额43%完成全年关停任务。其中,华能等五大发电集团关停容量为878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61.06%。山东、河南、广东、江苏、山西等省关停容量位居前列。
  2007年,全国新投运1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达到1.1亿千瓦,同比增长4.8%。其中新建机组脱硫装置比例达70%,现有机组改造为30%。截至2007年底,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投运容量超过2.7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一半左右,比“十五”末增加53倍以上。由于大力推进烟气脱硫设备国产化,脱硫工程造价及运行成本大幅降低,新建大型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单位造价约为发达国家的1/5。
  《报告》介绍,2007年,电监会通过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配合推进“上大压小”、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等工作,全力做好电力节能减排监管。
  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电监会制定并颁发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等多项法规,各派出机构也积极采取行动,督促电网企业限时结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费。为落实国家关停小火电政策,电监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配合参与关停方案的制定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电力企业的沟通,及时掌握关停进展情况,努力协调解决关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口、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推广发电权交易等多种举措,推动小火电机组关停。为进一步加强脱硫治理监管和脱硫设施运行监管,2007年,电监会开展了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南京电监办组织研发的“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投入正式运行,实现了对江苏省所有10万千瓦以上燃煤脱硫机组的在线监测,成效显著。电监会还出台多项规定,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推动节能调度工作。

 

  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

 

  2007年,电监会在做好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和工作小组的部署组织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有关任务,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报告》介绍,2007年,电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修订和报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对“十一五”主要改革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安排和责任单位。会同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成员单位拟定并提请工作小组审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力体制改革重大课题工作的通知》,对开展电力改革重大问题研究的成果形式、牵头单位、组织领导和研究计划进行了具体部署。
  2007年,电监会按期完成了920项目和647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作为近年来中国并购市场交易金额及影响力较大的项目之一,920项目是我国政府主导的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国有电力资产的成功案例,有效避免了以往行政性划拨导致的一些遗留问题。920项目共有38家标的资产,出售总价约为187亿元,较账面净资产119.70亿元溢价约56%,变现资金将用以支付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成本。2007年12月23日,电监会在京主持举行647万千瓦发电资产相关8家电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权转移协议签字仪式,此举标志着647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工作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
  另外,电监会在深入研究和大量协调的基础上,提请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电力资产财务划转移交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处理了资产划转移交共性问题,涉及40多家发电厂、18家电网企业,共处理有争议资金346亿元;协调处理了丹河电厂归属、青山热电厂“一厂多制”、闸口艮山门离退休职工上访、天生桥二级电站股权归属等一批典型问题。此外,完成了厂网分开遗漏发电资产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协调了东北电站燃烧中心和中能燃料公司的归属挂靠问题、黄河公司债权债务问题、河北国华定州发电公司股权遗留问题、白马电厂“一厂多制”问题,并分别形成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2007年,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继续推进。电监会组织完成了东北、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电监会还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了电力市场建设思路研究,提出了“在继续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同时,利用现有体制,基于现实需求,培育区域平台,鼓励开展双向、灵活、多样的电力交易”的工作要求,并部署了相关工作。
  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继续推进。2007年,吉林炭素有限公司与吉林龙华热电公司直接交易试点和广东台山市6家用电企业与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均进展顺利,两个试点累计成交易电量15.10亿千瓦时。目前,宁夏、内蒙古、四川、湖北、福建、广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先后提出了试点申请,电监会会同各有关方面对各地开展的直接交易试点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指导意见,不断跟踪、推进试点工作。此外,电监会在推进电力标准化建设方面也大有建树。


(编辑:张丽霞)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快速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