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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工商业电价年内并轨
转自: 时间:2008年04月07日08:44

    3月31日,我国将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完善服务业价格、收费等政策,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服务业的发展。
  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
  《意见》要求,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减少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地区要结合销售电价调整,于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价格基本实现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清理各类收费,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

(编辑: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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