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华中、西北区域电力系统受到影响。灾害发生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王旭东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紧急部署抗震抢险应急工作。电监会当晚宣布全系统进入一级应急状态,同时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史玉波副主席已于当晚赶赴四川灾区,指导电力抗灾抢险工作。
电监会当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电力单位立即进入一级应急状态,启动相应预案,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及受波及地区的电力抢险救灾恢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电力供应,同时做好电力抢险物资及抢险队伍的准备,确保抗震救灾的电力供应保障。
《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要迅速摸清因地震灾害造成的电力企业人员伤亡情况、电力设施受损情况以及电力供应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余震和次生灾害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发生,高度重视抢险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注重科学抢险。
《通知》强调,要加强震区及地震波及地区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要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和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做好大坝防汛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大坝安全。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领导要掌握全局情况,靠前指挥。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在当地政府和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做好当地相关电力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