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劳动合同法刚生效,一广告公司辞退了10名员工。日前,宣武法院判决辞退无效,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书显示,2003年10月,唐某等10名员工入职中艺在线广告公司,担任业务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今年1月7日,中艺在线广告公司向唐某等10名员工口头宣布解除劳动关系。
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仲裁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中艺在线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仲裁. 法院审理时,中艺在线公司称双方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而且已口头通知与唐某等人解除了劳动关系。
宣武法院认为,中艺在线公司不能证明双方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唐某等人也不认可口头辞退。宣武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