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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应停用电压互感器?
转自: 时间:2008年05月22日09:00

    为保证人身、电压互感器和用电设备的安全,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用电压互感器,并进行检查。
    (1) 电压互感器冒烟或发出焦臭味。
    (2) 电压互感器内部有放电声或其他异音,引线与外壳之间有放电火花。
    (3) 外壳发热,超过允许温度。
    (4) 严重漏油,油标中己看不到油面。
    (5) 熔断器熔体更换后再次熔断。
 

(编辑: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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