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谢毅报道 4月24~25日,国家电监会2008年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今年电价和财务监管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做好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加强对厂网之间电费结算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电价和输配电成本统计汇总分析,进一步加强输配电成本核算监管工作。 电监会首席会计师卢春泉出席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五年来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座谈交流了价财监管工作的情况和思路,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价财监管工作。
据了解,电监会成立五年多来,价财监管尽管外部环境不够宽松,但在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价财监管工作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为依法监管创造了条件。出台了《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定》,为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使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制定了《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工作进行了初步规范,并建立了价财信息报送制度。二是价财业务监管得到加强,依法维护了市场秩序。电监会认真履行跨区价格审核职能,开展了厂网电费结算调查,维护了市场结算秩序;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组织开展了电价专项检查;积极参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认真做好价格改革等配套工作;配合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的指导意见》。三是积极开展课题研 究,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开展了国外电力财务监管课题研究,完成了亚行电价形成机制与监管课题研究,并积极开展实践调研,提出了许多政策建议。 根据年初电监会工作会的要求,本次会议明确提出,今年的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主要围绕四个重点组织实施:第一,树立一个理念,即为国家分忧、为企业解难、为市场服务的思想,为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电力市场服务,为广大电力企业和用户服务。第二,把握两个重点。一是做好跨区域输电价格的审核工作。建立跨区域输电价格电量、电价、成本信息报送统计制度,按季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对跨区域输电价格的检查,为发布监管报告提供素材;选择部分跨区域输电工程项目进行成本调查与运营情况分析,为核定跨区域输电价格提供基础资料。二是编制发布好两个监管报告,即《跨区域输电价格执行情况监管报告》和《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监管报告》。第三,加强三项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年要重点制定好《厂网电费结算暂行办法》,抓紧制定《跨区跨省输电损耗监管暂行规定》,并与发展改革委一道做好《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制定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建设,今年要建立跨区域输电财务及价格信息报送制度和电煤价格信息制度,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变化,增强监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加强业务建设及培训,业务建设主要是要做好厂网电费结算、可再生能源电价和跨区输电价格三项专项检查,并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价财监管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第四,做好一篇文章,就是研究探索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做好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增强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在座谈会上,西北电监局、华中电监局、南方电监局等单位介绍了开展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的经验。来自电监会有关部门及各派出机构的60多位代表,在会上认真讨论了《〈跨区域输电价格执行情况监管报告〉编制与发布实施方案》、《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检查及监管报告的撰写工作方案》、《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跨区跨省输电损耗监管暂行规》,并就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如何完善定位、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的对象、内容、职责与监管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编辑:韦唯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