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16.5%,基准线11.5%.面对物价上涨较快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突破性地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也就是说,劳动保障局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京华时报》6月11日)。
涨工资成了普通工薪阶层最期待的事情,各地现有工资水平与快速上升的物价水平不相称,职工工资确实应该提高。然而,由于员工在用人单位面前没多少话语权,仅凭一条对只有参考价值的工资指导线,是无法令人对涨薪感到乐观的。
美国汽车大王福特有一段经典论述:“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眼下,我们大多数中国人也是靠工资生活的,特别是普通职工与进城务工的农民,对工资更为依赖。
为什么不通过政策促成涨薪目标的实现呢?全国人大代表向文波曾提出:“最低工资应该涨到1500元/月,只要国家立法,中国境内的所有雇主都应该承担而且有能力承担这种责任。”在我看来,除了立法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还应该通过系列政策促成涨薪的实现。比如,减税就是其中一种。毋庸置疑,我们的企业与员工对当前税负水平普遍不满意。提高工资个税起征点,本身就是一种变相涨工资,另外,给企业减税也将为涨工资提供原动力支持。
涨工资是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仅靠“建议”来涨工资,是很难体现这一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