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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要求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转自: 时间:2008年06月18日08:42

    本网讯 记者谢毅报道 国家电监会近日转发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电监会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加强对电力企业、电力用户节能工作的引导和监管,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日前,电监会转发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说,2008年是我国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了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经国务院同意,定于今年6月15日至21日,由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举办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通知》指出,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当前形势,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和采取的重大举措。节能宣传周要以新修订的《节能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为主线,以绿色奥运、节能灯推广、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活动、论坛、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周密安排,把节能宣传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和农村,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迎接绿色奥运为契机,倡导各界群众以实际行动为绿色奥运做贡献。各级国资委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起到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编辑:银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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