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郭铁强 报道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经过多年的市场探索和酝酿,《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即将出台。由此,内蒙古电网将形成多个买方和多个卖方共同参与的更为广泛的电力交易市场。 《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明确,内蒙古电力公司既是市场购电主体,也是电力多边交易的运营机构和电力系统运行机构。内蒙古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面向发电企业、大用户、区外市场,通过适当扩大市场主体、增加交易品种,增强交易的透明性,克服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的弱点和难点,促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多边交易的公平性和竞争的充分性,规避市场风险,形成“多买多卖”竞争格局和活跃的区内外电能交易。 《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今年6月到2010年年底,建立部分发电机组和部分直购电大用户参与的、有限电量竞争的市场模式。第二阶段从2011年到2015年,建立部分电量日前竞价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第三阶段从2016年开始,建立批发竞争市场、零售竞争市场和金融性电力市场。 《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创造性地提出了“计划电量和市场电量并行,市场启动第一阶段先以计划电量为主,市场电量为辅,视市场运营情况分阶段、平稳地将计划电量向市场电量过渡”的市场模式。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由内蒙古电力公司与发电企业(机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签订发电企业年度合同。在多边交易市场启动初期,政府授权合同交易电量占内蒙古自治区经委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的85%、总电量的15%为市场竞争交易电量。此后,每年根据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市场供需平衡状况逐年提高市场竞争交易电量比例。每月市场竞争交易电量比例,根据当月需求预测修正值进行适当调整。区外年度合同交易分为年度合同电能交易和市场竞争交易。年度合同交易的电量由内蒙古电力公司与相关区外电网公司根据区外市场需求和省间联络线输送能力协商确定,本年度合同电能交易不能满足需求时,针对外送电量需求,开展区外电 量竞争交易。 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内蒙古电网发电装机容量为2501.5万千瓦,实际发电利用小时数5370小时,同比下降900小时。今年,内蒙古电力供应将出现富余。为消化富余电能,建立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科学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家电监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2007年年初,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华北电力大学与电力市场建设专家初步确定了《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并于2007年9月、11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华北电监局及有关专家、学者的论证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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