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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禁借油价电价调整搭车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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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06月24日08:33 |
本网讯 国家发改委、监察部6月2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6月19日发布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继续抓好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以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落实。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对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和主要领导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编辑:银红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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