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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部门谈塑料袋有偿使用范围
转自: 时间:2008年06月03日09:44

  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塑料购物袋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5月29日15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李文章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做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部分内容:

  [网友]我觉得有个问题挺有意思的,既然国家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为什么还要提出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干脆取消塑料袋不行吗?

  [李静]目前,商场免费提供塑料袋,费用实际已计入商品价格,实行有偿使用,这其实是将原来的“隐形收费”变为“显性收费”。让消费者自己付费有利于避免过度滥用塑料袋,减少塑料袋使用量,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资源环境意识。我们经常在超市看到,很多情况下可能有些人出于比较讲究一点,各种东西分开用,也是多拿一点免费塑料袋,回家对装垃圾袋有好处,如果付费,这种行为可能就会得到抑制。

  [主持人]网民对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范围十分关注。网友: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范围?为什么不将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连卷袋纳入收费管理范围内?

  [门晓伟]我们没有把超市经常使用的连卷袋纳入有偿使用的管理范围之内,主要是基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考虑。因为超市里经营的大量食品,有些是熟食,比如肉制品,还有一些面食,比如馒头、包子、面条等,其中很多是直接入口的。还有刚才网友说街头上卖的包子,如果没有包装,对食品消费的安全和卫生肯定是有影响的。所以我们考虑到这个问题,用于包装散装的生鲜、熟食和面食的包装袋,包括超市里使用的连卷袋,这部分没有纳入到有偿使用范围,主要是出于食品安全和卫生的考虑。


(编辑:张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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