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和市劳保局四部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就今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定下目标,首次提出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今后在高校教学评估中将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提升为一级指标或核心指标,同时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硬挂钩。 据悉,今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是: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保持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人数要有明显增加。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鼓励和引导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通过办理户籍和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要做到一视同仁,加强管理、完善服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核心工作,2006年本市将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高校毕业生郊区镇校任教支持计划”等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点项目。 积极扶持自主创业 上海将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创业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完善现有创业项目的指导和扶持工作,推动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深入发展。充分利用本市开业指导体系,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积极支持,及时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就业是“一把手工程” 四部门的联合通知还首次明确了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把手工程”。 四部门还要求各高校要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在2006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公益性和主渠道作用。 招生计划与就业率挂钩 各高校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行高等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要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同时,今后在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院校教学评估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中将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提升为一级指标或核心指标。对就业率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明显偏低的要减少其招生计划。 贫困大学生特殊帮助 上海将高度重视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对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特殊帮助。继续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扶持力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济,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编辑:韦唯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