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如何推进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这是一个大课题。我国目前实施的义务教育是全新意义上的义务教育:一是管理体制由“以乡为主”转变为“以县为主”,突出了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责任,强化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二是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笔者认为,实现“两基”目标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纳入以县为主管理和统筹的范围。我们必须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和平台上,重新审视和把握农村教育发展的大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仍然要与“两基”攻坚一样,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单位实施,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责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形成推进县域教育发展的合力。对于广大农村和贫困山区的教育,市级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宏观指导和经费支持;对于大中城市的教育,则更需要市级政府加大对各区政府的统筹协调力度,在城区的范围内整体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布局调整是配置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基础。继续推进布局调整,需要理清三个层面的思路,就是农村、大中城市和城乡接合部。农村的问题是边远山区人口减少,“空壳村”、“空壳校”大量出现,留守儿童增多,布局调整主要是以乡(镇)和县为单位进行;大中城市流动人口多,学生跨区上学现象普遍,校舍拥挤,大班额问题突出,布局调整主要由市政府统筹协调;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子女就学急剧增加,需由市政府统筹协调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县(区)政府和开发商等方面。以上三个层面,我们必须从宏观上统筹把握,统筹规划、协调。微观上,每个类型的布局调整都必须充分考虑人口和学生数量的变化趋势,考虑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建设等因素,制定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布局调整中,应坚持四个结合,即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相结合,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城区和农村相结合,山区和平原相结合。撤点小学只能用于举办学前教育,农村高中撤并后只能用于举办义务教育。
教育经费投入是农村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市、县财政必须做到“三个增长”,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补助经费的同时,足额预算本级教育经费;县级财政要在中央和省补助公用经费的基础上,按省定标准预算本级公用经费,防止“挤出效应”,保证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教育经费投入到位。为保证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20%用于校舍维修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防止挪用,各地可以考虑从省财政直接切块下达到各县(区)。继续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检查和督导。教育专项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商财政等有关部门后使用。在经费使用重点上,集中财力,项目带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职业教育大发展。
抓好校长、教师的管理和培养培训是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按照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统一归口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任命;在人事部门核定编制的前提下,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以及县域内的调配交流、职务评聘、资格认定等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这些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义务教育管理中事权、人权、财权的统一,有利于促进公平配置校长和教师,加强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边远学校的师资力量。同时,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规定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按比例向薄弱学校流动。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提高农村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学能力,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以陕西为例,全省的基础教育量大面宽,底子薄,欠账多。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国家推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使农村教育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对资金投入和优质校长、教师的需求仍然十分迫切。陕西农村义务教育欠债29.98亿元,普通高中欠债17.3亿元。在财政困难的县,包括教师工资在内的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财政支出的50%,甚至60%以上。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餐厅、厕所、冬季取暖等后勤设施严重不足,县本级预算公用经费较少,用于学校发展的资金和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要求财政状况好的县,在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迈向教育现代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县必须落实各项教育经费投入规定,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教育工作的认识水平、县域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等情况,培育县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快县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作者杨希文,教授,现任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陕西省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