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昨日表示,广东将从今年起实施的“工资倍增计划”,更多地运用工资杠杆作用促进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所谓“双转移”,是指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当地二、三产业和珠三角发达地区转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在答复省政协有关提案中提出,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广东从今年起实施为期5年的“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从2008年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每年平均递增14%以上,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民总收入比2007年翻一番。
陈斯毅表示,工资倍增计划的途径主要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出台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指导企业工资的增长,并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解决工资增长机制和决定机制等问题。
这一计划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广东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的统计,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相比之下,全国的工资增幅与税收增长分别为12%和31.4%.多年来,广东始终还没有真正从经济大省跃升为经济强省,人均GDP一直不尽如人意,过去十年来,与沿海主要兄弟省市区相比,我省人均GDP年均增速排在最后一位,人均GDP由1996年相当于浙江的95.7%下降到2006年的88.9%.
近年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原材料涨价,工资成本上升,招工难,出口贸易受抑,政策频繁调整等等因素对各行各业影响广泛。制鞋业也面临转型的阵痛,业界普遍认为:“今年是制鞋业最艰难的一年。”部分鞋企对工资倍增计划心怀忧虑。据东莞一家制鞋企业负责人称,政府的善意决策值得肯定,但去年以来很多制鞋企业都面临巨大经营压力,担心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佛山某小家电制造企业财务经理坦言,迫于物价上涨压力,其所在的公司今年工资上调15%~20%,但仍无法保障员工的稳定性,企业利润微薄,工资倍增空间十分有限。
对此,陈斯毅也表示,对于一些在竞争过程中处于不利位置的企业,提供工资倍增确实有一定难度。“但工资倍增计划是整个社会的工资倍增,是政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陈斯毅称,除了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工资倍增计划在很大程度上意在更多地运用工资杠杆作用促进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确实,笔者认为,“工资倍增计划”出台的本意就是通过不断提高企业用工成本来加速淘汰落后产业,促进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对于珠三角企业来说,98%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出口。家具制造、皮革、服装鞋帽等行业占了全省用工的25%,但是只创造了8.5%的增加值,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量大,创造的GDP却很小。所以有必要把部分落后的产业转移到其他合适的地方或者淘汰,而“工资倍增计划”就是迫使鞋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背后的“刀”。
在现有市场环境下,鞋业的经营成本比之前上涨了20%,这次新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利润率已微薄的中小型鞋企来说,要么选择迁移,要么选择倒闭,选择“原地升级”的可能较少,由此鞋企的产业结构将进一步得到了调整,优胜劣汰,强者恒强,削除制约鞋业发展的诸多弊端,优化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东西两翼和山区来说,它们需要承接从珠三角转移出来的产业,发挥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另外,中西部如重庆等地的人力成本优势明显,基础配套,通讯,交通设施等已有了较大改善,适合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值得指出的是,中国最大民营制鞋企业奥康集团斥巨资打造璧山打造西部鞋业工业园,引领了一股“东鞋西进”的转移潮流。这有利于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与珠三角地区的贫富差距。对于落后地区的人民来说,高素质的人才可以转移到珠三角地区发展,一方面有利于人才的利用,解决就业难题;另一方面能逐步改善珠三角高端人才缺乏的局面。而对于整个国家来说,人均GDP将上升,产业区域分布合理。
笔者认为,广东“工资倍增计划”的政策取向是正确的,但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暂时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为与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效力不同,工资倍增计划更多的是一种指导性计划,政府并不能强迫企业推行。陈斯毅表示,政府只能不断地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和宣传。其实,某一种新政策刚出台时都是要经过一段或长或短的磨合期,慢慢才见效的。正如他所说,从短期来看,区域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会阻碍劳动密集型的投资,加剧低收入企业的用工短缺和企业外迁现象。但从长远来看,通过工资水平的提高是促进产业升级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