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电力知识 >> 绿色电力 >> 正文 |
江苏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年超30亿元 |
转自:
时间:2008年08月22日09:06 |
为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江苏省政府与省财政部门专门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环保引导资金和太湖治理等专项资金,用于减排项目的贴息补助,每年超过30亿元。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有11个建立了节能监察(监测)机构,并拟在现有省节能监测中心基础上组建省节能监察中心,建立千家、百家企业动态跟踪机制,全面实施节能监测;同时也为政府推动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除此之外,他们还开展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制订出台COD和二氧化硫排污权初始价格。在此基础上,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将在太湖流域和电力行业分别展开。
(编辑:曾燕) |
【在线投稿】 |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