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甘肃省劳动保障厅近日发出了《关于调整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对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同时按有关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标准及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一并调整。失业保险金此次分4档上调,涨幅在90—95元之间,新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一类区的失业保险金由280元/月调整为375元/月,提高了95元;二类区的失业保险金由260元/月调整为350元/月,提高了90元;三类区的失业保险金由235元/月调整为325元/月,提高了90元;四类区的失业保险金由210元/月调整为310元/月,提高了9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33.9%、34.6%、38.3%和42.86%,人均增幅达91.25元/月。
按照甘肃省劳动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对甘肃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也进行调整,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现行2500元调整为3500元,一次性抚恤费由现行1200元调整为1750元。
另外,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对甘肃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即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培训,经职业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培训人数补助,标准为300元/人;就业率达不到50%的,按实际就业人数补助,标准为400元/人。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成功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由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就业证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拨付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