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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融入温情 她为失足青少年当“扶手”
转自: 时间:2008年09月05日09:23

 

 图为:郭艳萍(左起第三)在和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沟通

  她是一名从检13年的年轻女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善良的母亲。13年来,她用爱心、耐心和真情,帮教了一个又一个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她认为,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帮糊涂少年走向新生——

  擂肥案件背后的故事

  当郭艳萍第一次见到罗平的时候,这名18岁的大学生一脸的恐惧,但恐惧中又透露着许多无奈。“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个蛮老实的小孩。”郭艳萍回忆说,作为一个长期与青少年打交道的女检查官,她对罗平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孩子本质不坏。

  郭艳萍了解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擂肥案件:几个学生在江滩抢了别人的手机和钱物,罗平是其中之一。在江汉区检察院工作了13年的郭艳萍,接触过很多类似案件,大多都按正常程序予以起诉。但见过罗平之后,凭着多年的经验,她觉得这个案件与以往案件有点不同。

  在随后的调查中,郭艳萍了解到,罗平是武汉某高校大一学生,家庭条件十分不好,但成绩优秀,为此他选择了一份家教来补贴生活费。

  细心的郭艳萍还了解到,罗平的父母下岗后,并没有为生活所屈服,而是克服一切困难去黄陂养猪创业。可没过多久,疾病导致他们养的猪大批死亡。望着猪圈里面的死猪,罗平父母欲哭无泪。然而,这对善良的夫妇没有让一只病猪流向市场,而是把它们统统埋掉了。

  “这样的父母,应该会有良好的家教啊。”郭艳萍又进一步了解到,罗平平时学习刻苦,省吃俭用,乐于助人。“这样一个学生怎么会去擂肥呢?”郭艳萍又耐心地与罗平沟通,终于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案发当天,罗平在自己学生的劝说下,决定跟他一起去江边玩玩,事先并不知道会发生擂肥事件,从发案到被抓,他都是糊里糊涂的。“小孩大脑一时‘糊’了。”郭艳萍说,针对种种事实,她决定对罗平不予起诉。

  “如果起诉了他,那他一生都会有污点,就会影响到他一生。”郭艳萍告诉记者,看到一名又一名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她感到由衷的欣慰。同时,她也认识到:通过自己的工作,少一名犯罪分子,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让莽撞少年走出恐惧——

  意外血案发生之后

  15岁的小刚和小浩都来自河南农村,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他们一起在武汉某服装厂做工,并分在同一个车间。不久,小刚做了小浩所在组的组长。一日,小刚让小浩留下加班。连日加班的小浩对此十分不满,遂与小刚发生争吵。争吵中,小浩一时性起,拿起手中的剪刀用力向桌子上砸去。没想到,剪刀落在桌子上反弹飞起,直冲咫尺之外的小刚而去。结果,小刚因为剪刀刺中颈动脉,失血过多而死亡。

  好朋友突然死去,而且是自己造成的,这对15岁的小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打击。“自己杀人了,怎么办?”“怎么向自己的家人和小刚的家人交代?”在看守所里,巨大的恐惧和内疚向小浩袭来,他天天以泪洗面,甚至不敢抬起头来回答审判员的问题。

  “就那么大的个子,还没有发育完全呢,跟城里十一二岁小孩差不多,真让人惋惜。”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看着终日以泪洗面的小浩,郭艳萍十分心疼。“而且,这种犯罪和抢劫偷盗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他不是主观故意的。”

  虽然不能从法律上为他减轻刑罚,但是郭艳萍决定从心理上多开导这位迷途少年。提讯时,她耐心开导泪流满面的小浩,鼓励他走出心理阴影;开庭时,她鼓励小浩勇敢面对现实,承认错误,看到改过自新的希望;同时,她找到小刚的父母,耐心劝慰他们,请他们面对现实,原谅小浩的一时过错;案件结束后,她主动和小浩保持联系,给他写信寄书,鼓励他重新开始。

  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的小浩已经走出了内心的恐惧,正在安心接受教育。“法律无情人有情。能否在看似冰冷的法律中融入温情,促使青少年认罪服法,走向新生呢?”郭艳萍说,这一直是她在工作中探索的主题。为流浪少年寻找亲情——

  失足者有了“临时家长”

  近日,在江汉区检察院,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一名成年人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协议。协议双方分别是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舟和该院一名退休干部。该协议是一份特别的代理监护协议,退休干部将通过“适当成年人介入”的方式,维护小舟的合法权益,教育挽救小舟。

  小舟今年17岁,前年,他先后8次伙同他人实施抢劫作案。郭艳萍随后了解到,小舟父母均在浙江打工,无法顾及小舟。远离父母管教的小舟,四处流浪,渐渐跟着周围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学坏。小舟被抓后,情绪很低落。郭艳萍多方联系其父母,均无果。在和小舟多次沟通之后,郭艳萍决定为他找一个临时家长,帮助他与司法人员沟通,缓解其恐惧、焦虑等心理。

  通过耐心的教育和开导,这位退休干部详细了解了小舟的成长环境、个人经历、性格特征、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后,有针对性地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是我们院的首创,主要针对实践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缺位时的一种有效补充。”郭艳萍说,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就必须多跟他们沟通,走进他们的内心,多了解他们。

  正因为这种不断创新的工作方法,使得郭艳萍取得了骄人的成绩。13年来,她办理了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成立了以郭艳萍命名的“大手拉小手工作室”;今年,她所在的“青少年维权岗”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作为武汉市检察官中唯一代表,郭艳萍还光荣地当选为北京奥运火炬手。


(编辑:韦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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