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汽轮机组启动、运行、停机过程中防进水保护必须投入运行。 4.2 锅炉灭火后应立即关闭各减温水电动门、调整门。 4.3 锅炉灭火后,在旁路系统停止运行后,关闭给水泵中间抽头门。 4.4 停机后,检查各段抽汽逆止门、电动门和凝汽器补水门应关闭。凝结水补充水泵应切除联锁改为手动控制。 4.5 严密监视凝汽器、各加热器、除氧器水位,不得超过正常水位,其溢流、危急疏水应投入自动并定期校验。各加热器水位保护不得退出。 4.6 对疏水阀开关的要求 4.6.1 机组停机后尚未冷却之前必须开启。 4.6.2 机组启动及轴封供汽之前开启。 4.6.3 负荷<10%额定负荷,再热主汽阀前疏水阀开启。 4.6.4 负荷<20%额定负荷,再热调节阀前疏水阀开启。 4.6.5 负荷降至10%额定负荷,打开再热主汽阀前疏水阀。 4.6.6 负荷降至20%额定负荷,打开再热调节阀前疏水阀。 4.7 汽轮机停止后每1小时检查并记录一次以下参数直到高压缸第一级金属温度低于150℃。 4.7.1 高压缸上下温差。 4.7.2 中压缸上下温差。 4.7.3 盘车电流及其晃动值。 4.7.4 转子偏心度。 4.7.5 胀差。 4.7.6 汽缸膨胀。 4.7.7 复水器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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