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问题逐渐得到规范之后,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们的“天价薪酬”问题也有望得以根治。有消息称,国家财政部、银监会和人社部等部门正酝酿对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管理办法,并且有望将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纳入监管范畴。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对高管薪酬的一个整体的监管框架可能在明年能够形成。
针对国有金融机构,国家目前可以通过董事会的表决来对高管薪酬进行限制,解决相对较易;但对非国有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公司法》规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非国有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批准了高管的薪酬,国家有关部门很难干预。
然而,如果将高管薪酬问题纳入行业监管范畴来治理,则以后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还是非国有金融机构,都将一视同仁地接受监管。据悉,这正是此次治理薪酬问题的大思路,且是在一个国际协调的大背景之下进行:G20成员国拟共同采取限制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措施,中国恰好借助国际协调的力量解决内地金融机构的高管薪酬问题。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对高管薪酬的一个整体的监管框架可能在明年能够形成,否则可能会在国际组织的评定中,影响中国在这一领域的评分。不过,业内专家指出,虽然G20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金融高管薪酬的规范,但财政部、银监会、人社部的职权,并不直接管理非国有金融机构的薪酬问题,且在这些机构的“三定” 方案中也没有明确由这些机构来管理。
事实上,内地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已有一个统筹的考量。上月十六日,作为薪酬主管部门的人社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其重要意义在于,金融类央企的高管薪酬也被纳入了监管之中。不过,对于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的监管,该由谁来做,却仍旧没有定论。
(编辑:施晓霞) |